「2007漁業工作公約」將於106年11月16日生效,請於申請建造漁船時,應注意配合遵守公約,以符合簽約國要求。

瀏覽:1850      發佈時間:2017-11-09 10:21:23 Share |

 1、有關「2007漁業工作公約」將於106年11月16日生效,我國雖非簽約國,惟倘我國籍漁船進入簽約國港口,該等簽約國可要求遵守公約規範,始予同意進港。


2、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6年10月31日漁二字第1061329280號函辦理,有關漁船住艙空間相關規範詳如附件。

漁業署106年10月31日漁二字第1061329280號函.pdf

2007漁業工作公約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