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107年11月28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 10700129031號令修正公布「船舶法」部分條文

瀏覽:923      發佈時間:2018-12-03 10:12:51 Share |

中華民國107年11月28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700129031號令修正公布第3 條、第4條、第11條、第16條、第20條、第21條、第23條至第25條、第28 條、第30條、第31條、第33條、第34條、第37條、第57條、第58條、第60 條、第61條、第63條、第65條、第66條、第68條至第72條、第78條、第81 條至第83條、第89條至第95條、第97條、第98條、第100條;增訂第15條 之1、第28條之1至第28條之3、第30條之1、第34條之1、第101條之1條; 刪除第38條及第54條條文


條文請詳:

https://motclaw.motc.gov.tw/webMotcLaw2018/Law/ArticleContent?type=1&LawID=H0005008


修正條文對照表:


1071128船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.doc